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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例上海婚姻律师 → 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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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分类
来源: 上海婚姻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2-09 17:06:48 阅读次数: 164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家庭暴力的定义】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主要是夫妻之间,一方通过暴力或胁迫、侮辱、经济控制等手段实施侵害另一方的身体、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的目的的行为,受害方因恐惧而屈从。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与控制。

【家庭暴力的分类】包括身体、精神、性、经济控制四种暴力类型。

【家庭暴力的分类1.身体暴力】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家庭暴力的分类2.精神暴力】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家庭暴力的分类3.性暴力】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家庭暴力的分类4.经济控制暴力】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 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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