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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律师称: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为基础,综合考量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在子女抚养费变更纠纷中,“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是要求变更的主要理由,因此,“孩子实际生活需要”的证据在抚养费案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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