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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上海婚姻律师 →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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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8-02 15:05:57 阅读次数: 42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

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 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除此之外,代位继承还需符合一 定的条件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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