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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上海婚姻律师 → 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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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房屋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8-16 22:36:49 阅读次数: 17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若婚前国有土地上的私房拆迁,安置时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虽然你的户口在被安置房屋内但你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你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
被拆迁的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若婚前国有土地上的私房拆迁,安置时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且你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房屋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若被安置人有多人,对方擅自将房屋登记在其他人名下,侵犯你的权利,你可以提起析产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能在离婚案件中要求法院一并判决。
(2)若婚前集体土地上私房拆迁,安置时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但你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你在被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这只是对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的一种形式。
被拆迁的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同于城市房屋,其所有权人的确定不能简单依据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来确定,因为集体土地的申请获批是以户为单位的,考虑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人数,最后由相应级别的政府确定面积的大小。也就是说,一般在申请建造房屋时已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也应当定为共同所有权人。若你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房屋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房屋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若被安置人有多人,其中一方擅自将房屋登记在其他人名下,侵犯你的权利,你可以提起析产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不能在离婚案件中要求法院一并处理。
实践中很多人误认为,只要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私房拆迁时就一定能得到补偿,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虽然很多情况下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一般属于被安置人,但由于实践中,很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列明各项补偿的具体数额,在协议中没有写明你是被安置人口时,你很难被认定为属于被安置人口,诉讼时你需要举证证明你属于被安置人口,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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