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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上海婚姻律师 → 夫妻一方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怎样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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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怎样提起离婚诉讼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9-22 23:21:38 阅读次数: 194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夫妻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因为一方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只能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解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只能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起诉离婚,父母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离婚。
《民法通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了监护人制度,其顺序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亲属。配偶为第一顺序监护人,在第一顺序监护人没有放弃监护权、没有作出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权的前提下,其监护地位不能被其他顺序人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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