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上海婚姻律师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
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第26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中设立遗嘱的自然人称为遗嘱人,被遗嘱人指定接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遗赠具有以下特征: 1、遗赠是一种无偿给予他人一定财产的赠与行为。 2、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 3、遗赠与遗嘱继承同属死因行为,此区别于生前的赠与法律行为。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 5、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 6、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依照法律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直系亲属,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直系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和遗赠继承中均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根据上述概念可知,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遗赠只适用于遗嘱继承;二是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或晚辈直系血亲,而遗赠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