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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分割上海婚姻律师 → 法院如何判公房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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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判公房使用权?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12-26 21:53:15 阅读次数: 18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反目,最受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房子判给带孩子一方,合情合理。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同志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同志大。
     3.照顾生活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5.取得代管房或自管房单位的意见。毕竟房子是人家的,还需要听取人家的意见。
     6.其它方法。(1)双方均主张公房承租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采用竞价方式由出价高者得。(2)一方主张公房承租权的,由评估机构对该房在拆迁情况下承租人将可获得的补偿款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按照评估价的一半为标准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公房承租权的,经得产权单位同意,且双方均提出申请的,则可以拍卖公房的承租权,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4)双方均不主张公房承租权的,产权单位也不同意将承租权转让给第三方,则可按照实际情况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一方使用,由该一方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的一半为标准向另一方作出补偿。上海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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