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所出具报告显示:在中国城乡已婚或同居的男女中,每个月连一次性生活都不到的人约有30%。 “无性婚姻在我国许多家庭普遍存在着,已是不争的事实。”南昌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一副教授提出自己的看法,“无性婚姻是婚姻感情的头号杀手,由于受文化传统习俗等因素的影响,谈性一直是国人的一个禁区,导致无性婚姻在羞于谈性、不敢谈性中,折磨着那些处于情感、欲望挣扎中的无性婚姻族。” 据专家介绍,如今的都市无性婚姻人群多为高素质、高品位、高学历的群体。巨大的竞争压力,以及紧张忙碌的工作和生活,使得他们疲于奔命。自然而然的,留给“性”的时间和精力就很少了。所以,无性婚姻有着不可忽视的社会背景因素。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判决离婚。另外,我国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调解或判决离婚。因此如果一方无法容忍无性婚姻,可以起诉离婚。上海婚姻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