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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分割上海婚姻律师 → 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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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02-15 10:37:24 阅读次数: 28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 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关于婚前财产协议概念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同的观点。

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由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从某种程度上是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另外,由于现代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问题,与其到时双方为财产的所有权争执不休,不如未雨绸缪事先作出约定,这样一旦婚姻不幸走到了尽头,双方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纷争。为此,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自然而然具有了以下优势

★ 明确男女双方婚前财产的范围,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纠纷;

★ 确定双方婚后财产的使用方法,是采用共有财产制还是区别财产制;

★ 为将来的婚姻风险提供证据支持。

网友咨询:未经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男友签订了一份婚前财产协议书,协议约定如果我们结婚,则将我们的婚房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该处房产的首付和还贷他父母说由他们负责,但贷款尚未还清,房产证也没下来,只有购房合同。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个人签定的婚前协议如果没有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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