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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上海婚姻律师 →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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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03-15 17:25:34 阅读次数: 27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一)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订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二)如何订立有效的录音遗嘱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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