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诉讼离婚】
┝ 上海婚姻律师
【协议离婚】
┝ 上海婚姻律师
【财产分割】
┝ 上海婚姻律师
【子女抚养】
┝ 上海婚姻律师
【遗产继承】
┝ 上海婚姻律师
【法院判例】
┝ 上海婚姻律师
【法律文书】
┝ 上海婚姻律师
【法律法规】
┝ 上海婚姻律师
【涉外婚姻】
┝ 上海婚姻律师
【聘请律师】
┝ 上海婚姻律师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男女朋友婚前买房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 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离婚诉讼参与人
 子女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的给付应当举证证明哪些要件事实
 遗产继承案件需要准备哪些的材料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办理婚前财产律师见证的好处
 以遗弃家庭成员为由而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是否应当举证证明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子女抚养上海婚姻律师 → 离婚后怎么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离婚后怎么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计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05-24 17:08:00 阅读次数: 236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适用法条,据此来确定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的标准,这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具体可以查阅和咨询相关资料,人士。

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还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抚养费根本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也或者说因子女上学或身体患病远远超过了预期的开销等等。


上一篇:给子女的抚养费还可以再加吗
下一篇: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吗?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婚姻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