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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分割上海婚姻律师 → 离婚财产分配有哪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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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有哪些法律规定?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11-09 11:31:33 阅读次数: 188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一、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分配
  三、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关于婚姻财产在离婚后的分割,我国法律上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只要按照规定进行分割,就能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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