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诉讼离婚】
┝ 上海婚姻律师
【协议离婚】
┝ 上海婚姻律师
【财产分割】
┝ 上海婚姻律师
【子女抚养】
┝ 上海婚姻律师
【遗产继承】
┝ 上海婚姻律师
【法院判例】
┝ 上海婚姻律师
【法律文书】
┝ 上海婚姻律师
【法律法规】
┝ 上海婚姻律师
【涉外婚姻】
┝ 上海婚姻律师
【聘请律师】
┝ 上海婚姻律师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男女朋友婚前买房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 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离婚诉讼参与人
 子女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的给付应当举证证明哪些要件事实
 遗产继承案件需要准备哪些的材料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办理婚前财产律师见证的好处
 以遗弃家庭成员为由而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是否应当举证证明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遗产继承上海婚姻律师 → 继承遗产得先还债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继承遗产得先还债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12-19 09:47:11 阅读次数: 185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一、继承遗产需要先还债吗?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应当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有时,各继承人已将遗产分割完毕才发现还有未清偿债务的,这是应按以下办法清偿:
  (1)、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当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父亲欠的债务儿子要还吗
  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并非父债子还,儿子并没有以自己的财产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
  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
  若是儿子已将父亲的遗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没有从父亲那里继承到遗产,依据以上条款,儿子没有义务偿还父亲遗留下的债务。
  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也就是说此时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进行相应的清偿。当然,要是在没有对遗产进行分割之前就进行了还债的话,那么此时继承人就剩余的遗产进行遗产。所以说,继承遗产需要先还债也是有道理的。

上一篇:独生子女房产继承受阻的4个解决技巧
下一篇:宅基地继承合不合法?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婚姻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