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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上海婚姻律师 → 继承房屋要缴纳契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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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要缴纳契税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4-18 21:35:12 阅读次数: 12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
  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给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明确:“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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