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吉建亮律师
  >> 分 类 导 航
【诉讼离婚】
┝ 上海婚姻律师
【协议离婚】
┝ 上海婚姻律师
【财产分割】
┝ 上海婚姻律师
【子女抚养】
┝ 上海婚姻律师
【遗产继承】
┝ 上海婚姻律师
【法院判例】
┝ 上海婚姻律师
【法律文书】
┝ 上海婚姻律师
【法律法规】
┝ 上海婚姻律师
【涉外婚姻】
┝ 上海婚姻律师
【聘请律师】
┝ 上海婚姻律师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男女朋友婚前买房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 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上海各区县公证处地址电话邮编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否作为离婚诉讼参与人
 子女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的给付应当举证证明哪些要件事实
 遗产继承案件需要准备哪些的材料
 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办理婚前财产律师见证的好处
 以遗弃家庭成员为由而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是否应当举证证明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协议离婚上海婚姻律师 → 女子为领准生证“假结婚” 婚后男友反悔拒绝离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女子为领准生证“假结婚” 婚后男友反悔拒绝离婚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5-22 09:52:50 阅读次数: 8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为了让自己与前男友的孩子能有张准生证,女子找来一男性朋友与之“假结婚”,商议待生下宝宝后便离婚。然而,“结婚”后朋友却反悔起来,拒绝离婚。近日,旌德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
  2014年5月,周某与他人未婚先孕,分手之后,周某不忍终止妊娠,想把孩子生下来。为了领取准生证,周某找到了朋友吴某,希望与之“假结婚”,等孩子生下来后就离婚,吴某同意了。2014年11月,周某与吴某到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二人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2015年2月,女儿出生后,周某多次找吴某,希望按两人之前的商议离婚,但吴某一直不同意。2015年3月,周某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解除婚姻关系,女儿归自己抚养,不要求被告承担抚育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结婚的目的是为了领取准生证,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并且婚后原、被告未共同生活,亦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女儿非被告亲生,从出生后一直随原告生活,从有利于其身心健康,保证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应随原告生活为宜。遂判决准予周某与吴某离婚,女儿由周某抚养。

上一篇: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下一篇: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09-2012 上海婚姻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手机:13564447675 电话:021-58879631 邮箱:jijianliang2008@hotmail.com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供学习交流之用。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并向您表示致敬。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