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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 假离婚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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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发表日期: 2017-11-13 21:06:51 阅读次数: 243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一、“假离婚”也是真离了婚

  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是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对外公示的个人婚姻状态的凭证。就算夫妻两人自己明确约定为“假离婚”,但只要领了离婚证,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在有效的婚姻登记状态上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就是真离婚。就算夫妻在假离婚时还补充签订了明确两人是“假离婚”的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作为认定两人离婚无效的证据,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两人知道,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不具备法律上的效力。另外,即便还有作出明确何时复婚、“必须复婚”的补充协议,也是无效的,因为这种协议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原则要求。

  二、夫妻财产约定的协议有效吗?

  “假离婚”成了真离婚,那么如果有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的话,约定也可以成真吗?

  夫妻双方对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约定,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经双方合意约定即产生合同的约束力。如法院经审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就会认为是真实的合意,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合法有效,夫妻一方可以主张按双方财产约定来分割财产。

  还有,即便两人随后复婚,因为你们之前缔结的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财产约定协议又是有效的,在前一段婚姻关系结束的时候已经对离婚财产进行了分割,一方因此分得的财产,在你们后来复婚时就会被认定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法律快车小编提醒,不要侥幸以为假离婚可以帮你达到某种目的,假离婚不假,一个不小心可能会人财两空。婚姻是个严肃的东西,结婚、离婚都需要审慎才对,并不是签几个协议就可以规避到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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