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律师谈协议离婚有何好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关系只能通过两种方式解除: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社会上流传着分居满一段时间婚姻关系即自动解除的说法,在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是最经济、最快捷的离婚途径,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只要双方协议离婚相关问题已达成合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就可以出离婚证,双方就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 具体来讲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好处是:(1)时间短。只要手续齐全,当事人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书;而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一两年。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国外,甚至在国外下落不明,离婚所需时间更长,可能最长要两年左右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审限规定,按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审限为三个月,按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一般审限为六个月。比如,上海、北京,一般的离婚案件,如果财产争议不大,并且没有其他重大、复杂因素,基本都适用简易程序。而对于重大或相对复杂的案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因此,相对诉讼离婚而言,协议离婚所需时间最短。可见,协议离婚,是最节约时间成本的离婚方式。(2)费用低。不管家里有多少财产,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续费就可以办结。而离婚诉讼法院是争议财产收费的,当事人争议的财产越多,法院收费越高。少则50元,多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另外,如果案件涉及财产保全或财产 价值评估,还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评估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见,协议离婚基本上没有经济成本,而诉讼离婚,花费的经济成本要大得多。(3)压力小。因为协议离婚很快就可以办结,不像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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