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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上海婚姻律师 →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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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证件文书?
来源: 上海婚姻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8-06 22:32:47 阅读次数: 1161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a.户口簿(常住户口簿)

b.居民身份证。

c.《结婚证》[应为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

涫所颁发]

d.自愿离婚协议书。

e.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曾令诸多离婚当事人所苦恼的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

员会出具介绍信的要求,已不再需要提交。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证件和

材料有:

a,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

效身份证件。

b.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地区居民

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c.本人的《结婚证》[应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

()馆所颁发]

d。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3)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有:

a。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b.本人的《结婚证》[应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

()馆所颁发]

c。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d。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

在实践中,离婚当事人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要求:

a.当事人无法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的。当事人应提供公安部门或

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加盖公安部门或

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的公章或者户口专用章。

b。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应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记载其

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c,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当事人应提供公

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或者迁移证明。

d.当事人身份证遗失的,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或

提交临时身份证。

e.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

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近

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⒏照片应当为证件照,同一底版。

如果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有正规

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翻译文本。

h。结婚证遗失情况。当事人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

以正常办理。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当事人应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

档案馆查询结婚登记档案、让其出具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两本结婚证都遗失,无档可查的,当事人应提供有夫妻关系的记

载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者公证机关

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

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遗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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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上海浦东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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