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婚后购房贷款合同中,夫妻双方都是共同抵押人,因此,若共
同抵押人发生了变动,一定要征得银行的同意,特别是在共同抵押丿、
减少的情况下。否则,若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不同意变更抵押合同。
即使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还贷,但相对银行而言,双方仍具有连带还
款的义务。
相关案例:
张某(男)与刘某(女)于⒛05年4月,通过北京市某区民政局诃
解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无抚养纠纷。
3.婚后所购位于北京市××区××路××号××室商品房产权
归女方所有,贷款归女方继续偿还,离婚时女方一次性向男方支付房
屋补偿款辊万元。
刘某虽然如约向男方支付了绲万元补偿款,但办理完离婚手续
后,男方张某却不配合刘某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刘某心里十分
着急,自己拿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时,交易
中心告知刘某,虽然协议房屋归刘某所有,但这个协议需要经过房屋
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并办理相关主贷人变更的手续。刘某叉跑到房
屋抵押权人上海市某银行,要求变更主贷人,被银行告知,需男方张某
一起办理方可,或由男方张某委托他人办理,但委托书需要办理公证
手续。刘某无奈之下,只得求助于律师帮助,后在律师的诉前调解下,
此事才在张某的配合下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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