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
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确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法律
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离婚后财产、子女纠纷的法
律依据。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当事人往往忽视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认
为只要能快些办了离婚手续就万事大吉了。而有些离婚登记机关对
离婚协议的内容也不太重视,一味讲究形式主义,只要离婚协议书上
有“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无子女”、“财产分割已完毕,
双方对此无异议”就给予办理离婚登记。甚至有些民政婚姻登记机关
还各有离婚协议书的简单格式,只要当事人按格式抄一下就万事大吉
了。这样做,表面上省时省事,但一旦发生争议,依据过于简单的离婚
协议书往往无法判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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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上海浦东婚姻律师|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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