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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上海婚姻律师 → 因自己的过错导致离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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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的过错导致离婚如何处理?
来源: 上海婚姻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8-08 20:57:46 阅读次数: 763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两个人从恋爱时的依依不舍到结婚时的两情相悦,最后到形同陌,一方或双方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只是责任大小不同而已。从实践看,常见典型的过错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身体或心灵的背叛。

(2)家庭暴力。

(3)家庭关系处理不和谐。

(4)性格不合。

一方有外遇是常见的过错,这占一般离婚案件的一半以上。当,也许夫妻有矛盾不一定一开始就是因为有外遇,也可能是由于性格不合、观点不一、相互不理解导致感情疏远,一方自然亲近其他异性所致。

自己有过错,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起诉离婚前,自己已经书面承认或在亲友前承认出轨的行为,即对方已一定的证据掌握了自己的过错事实。对于一方内容确定的“保证书”,比如,内容已确认自己有婚外性关系的保证书,法院一般最终认可该事实的可能性会很大,因此,一方要有此心理准各。对于一方出具的内容不确定的“保证书”,比如,内容说自己保证以后不再同其他异性来往密切,或保证爱老婆之类的书面材料,内容不能确定有婚外性行为,法院一般最终不会据此认可一方有过错。

另一种情况是,一方事实上有婚外情,但另一方没有证据证实,是猜测和怀疑。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过错方摊牌要求离婚,另一方通常会花时间和精力去证明一方婚外不忠实的行为。

因此,如果一方一旦向另一方提出离婚,一定要适当处罕自己和婚外异性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为了使自己在法庭上不至于太被动,尽量不要和婚外异性过夜,以免激化矛盾,或使自己处于不利境地。实践中,也有些误会的情况发生。比如,在与异性朋友谈心时,被多疑的配偶及其亲友怀疑有不当行为发生,而堵门甚至砸门的情况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来势汹汹,明显带有重大的误会和愤怒,如果自己存在过错,在离婚时我们建议在自己能够承受的财产分

割范围内给予对方适当的让步,毕竟有错就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另一方“得理不让人”,提出过分的财产要求或条件,过错方也没有必要一味迁就,使自己承受过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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