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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上海婚姻律师 → 律师参与离婚诉前调解的作用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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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离婚诉前调解的作用有多大?
来源: 上海婚姻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8-11 21:16:54 阅读次数: 81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婚姻律师称:一般情况下,凡是迈入律师事务所的当事人,在来律师事务所之,都曾和对方不止一次地谈过离婚问题。但因双方差异过大,或一方要求太高,不切实际地漫天要价,导致离婚协议无法达成,最终才会走进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的帮助。

具体来说,律师在诉前调解的作用主要有三点:

    其一,促成案件和解解决。律师介入,无疑会给对方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和离婚问题的紧迫感。一方请了律师,花了钱,如果谈不拢,下一步肯定面临诉讼官司的问题。不论当事人口头再有“打官司我不怕、我和你搞到底”之类的言辞,大部分离婚诉讼毕竟是一件两败俱伤的事。因此,律师介人,如果摆正位置,真正站在一个相对公平的角,帮助双方当事人沟通和协商,对于促使离婚争议达成,还是能起到积极作用的。当然,律师也不是神奇人物,能凭三寸不烂之舌就能搞定所有争议。实践证明,通过律师居中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概率只有10%右。也就是说,我们代理十个离婚案件,只有一个案件律师才能居中调解成功。并且,律师居中调解成功的案件具有一些特点,比如,一方当事人能有一个宽容的心态,或双方的教育背景相对较高等。

    其二,进一步了解案情。虽然通过委托人,律师对涉案事实有一定的了解,但由于当事人往往站在自己的角度向律师陈述事实,比如,感情破裂的理由、导致夫妻矛盾的责任归属,可能会有一些甚至很大的偏差,因此,律师对于案情的了解应该说不是全面的,或者说不一定是客观真实的。通过与对方当事人的交流,律师可以对整体案件情况有更为真实的了解。有些情况,甚至自己的委托人从来没有讲到过,或者自己的当事人出于某种不方便的原因没有讲,或者出于某种目的淡化了事情的严重程度,但对于对方当事人来说,可能会着重强调和描述这些事实。因此,律师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自然有利于更进一步地了解案情。

    其三,找到双方的争议点和差距所在。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提出之前自然早已规划好了一个初步的离婚方案。在找到律师之后,方协商时,可以先将自己委托人的初步意见告之对方。一般情况下,自己委托人的意见,与对方当事人的心理期望之间肯定存在较大的差,毕竟都是站在自己一方的角度。如果差距较大,一般会存在两种

可能:

第一种可能,另一方对自己委托人提出的方案会表示强烈的不满和反对,并说出自己的意向和看法。

第二种可能,另一方虽然对委托人提出的意见和方案表示反对,旦出于顾虑或其他原因,不肯说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只是要求对方再进一步让步。

通常,当事人之间的分歧有两种:

第一种:法律适用上的分歧。比如,法律适用上的分歧,是指双方的分歧,主要体现在法律适用上,如对法律适用的理解上有分歧。比,房屋为婚前所买,双方均有出资,但产权记载在男方名下,但女方认为自己对于购房也有出资,因此,认为自己也应该有房产份额。这个案例中,双方的争议就在法律适用上,该房是否系共同财产,对该房重的占有是否为共同共有法律关系。

第二种:道德伦理上的分歧。比如,女方认为男方有外遇,对于财产的分割,更多地体现在要求男方对于女方的精神补偿上,如青春损失费等。对于女方这类要求,一般没有法律依据,女方更多的是基伦理和道德方面的优势提出赔偿请求。

一般而言,道德伦理方面的分歧好解决,容易通过协商的方式成协议,因为一方道德伦理方面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的支持和保因而没有强制执行力为后盾。也就是说,给不给,给多少钱,往往是于另一方的良心。当双方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良心往往会泯灭。,这类分歧的结局,往往是要求给付赔偿一方的心理期望值被现冲击得越来越低。这样,随着双方差距的缩小,达成合意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对于法律适用上的分歧,通常难以沟通和解决,因为双方的争议来自法律适用和理解上的分歧。这样的分歧通常没有直接现成的答,甚至有些纷争法官都是第一次遇到,谁是谁非,在法院判决之前双方都各执一词。这种情况下,不仅是双方当事人各有争议,就连双方律师对案仵的处理意见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若是较大的法律适用和理解上的差距,一般很难调解协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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