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律师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受理案件的法院必须对案件享管辖权,即受诉法院依据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是有权来审理件的。管辖权异议,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依法向该人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对于辖提出的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日内提起上诉。根据北京市政府的收费规定,管辖权异议案件如果议不成立的话,需交纳7O元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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