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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离婚上海婚姻律师 → 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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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办?
来源: 上海婚姻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2-09-03 08:29:25 阅读次数: 642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上海婚姻律师称: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虽然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另有约定的除外。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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