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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上海婚姻律师 →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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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04-16 23:29:41 阅读次数: 280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的,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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