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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婚姻上海婚姻律师 → 涉外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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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4-28 10:46:59 阅读次数: 107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那么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一)在国内办理离婚
  对于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国外办理离婚,在国内申请承认
  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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