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婚的定义】 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 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以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财物的不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这使得众多的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的财物。 【骗婚的常见形式】 第一,涉外婚姻中介机构的不诚信。有些涉外婚姻中介机构,特别是一些非法的涉外婚姻中介机构,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对客户(当事人)极不负责任:为了介绍成 功获取高额中介费,“坑蒙拐骗”无所不为。一些黑中介,一两部电话,一两个会说外语的“媒婆”,连办公地址都没有,就开张营业了,而且生意不差。他们利用 个别女士渴望嫁到外国的心理,谋取非法利益。往往骗得客户人财两空,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 第二,某些外国男士的不诚信。个别外籍男子,把婚姻当儿戏,甚至只是想玩弄女性。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在别国登记结婚后,若不在该国登记,该国仍不承认该婚 姻。如上述例子,梅女士向D国皮特提出离婚。皮特答复:婚姻没有在他的国家登记,本国不承认,由梅女士自行处理。如事不关己一般。梅女士愤怒至极:“他只 是想来中国旅游,顺便找个女人陪他玩玩的感情骗子!” 第三,涉外婚姻中介机构与外国男子合谋欺诈。非法涉外婚姻中介机构把外国男子当做“婚托”,引诱不明真相的个别国内女士上当。涉外婚姻中介费高达数万元人 民币,而中介成本却非常的低。高额的利润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他们利用国内个别女子急于嫁到国外的心理,屡次得逞。如上述D国皮特,在与梅女士第一 次见面时就说:“你还有别的女性朋友想嫁到我们国家吗?我还有几个未婚的男性朋友,也想来中国找女性结婚。”从他的言行来分析,不得不令人有“婚托”之嫌 【如何预防骗婚】 涉外婚姻较容易隐瞒境外人员的婚史,使本来已经结婚或者离异的情况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出现骗婚的现象,这往往会给缔结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严重的感情伤害,预防涉外重婚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观察。即察言观色,通过观察和询问对方行为举止和感情史等,大致了解对方的身份以判断他婚姻的真实性。 二是查实。通过多方渠道调查核实对方是否结婚,离异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善于辨别证件或证件材料的真伪。 三是增加敏感性。要保持对对方的异常表现或反映以及矛盾陈述的敏感性,掌握询问的策略和技巧。 四是有维权意识,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主动介入通过刑事制裁震慑重婚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