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婚内强奸作为一个新的法律话题在逐渐引起公众的关注的同时也广受理论界争议。结婚之后,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会不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有关强奸罪的规定呢?如果婚内强奸违反刑事法律又将面临何种惩罚呢? 从强奸罪的性质及犯罪要件来看: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 1、强奸罪的犯罪要件 1)虽然立法机关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强奸犯主体,即所谓的"婚内强奸主体",但也并没有明确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 2)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妇女的性权利是妇女的一种特有的人身权利。侵犯这种权利,违背了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交行为的权利。 3)客观上行为必须具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2、关于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的理论 这里的"妇女"并没有把妻子排除在外,而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关键所在。很明显,婚内强奸符合这个条件。尽管婚内强奸发生于丈夫和妻子之间,但是丈夫确实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手段,并且在主观上有直接故意,强行奸淫的目的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并且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侵犯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3、最高法关于婚内强奸的立场 而最高院在在婚内强奸问题上基本上采"折衷说"并确立以下规则:"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丈夫可以成为强奸罪的主体。"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应作适当的扩大解释,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期间,以及提起离婚诉讼后的期间。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考虑到"婚内强奸"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考虑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