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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分割上海婚姻律师 → 以重婚为由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应举证证明哪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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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婚为由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应举证证明哪些事实
来源: 上海婚姻律师网-吉建亮律师 作者:吉建亮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2-09 16:14:40 阅读次数: 128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以重婚为由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应举证证明下列事实:
  ()当事人原有合法婚姻关系存在;
  ()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有重婚的事实。
  [说明]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事实上确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违法行为。在因重婚而离婚的纠纷中,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均有权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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