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诈骗被判刑,婚后妻子知情后提出离婚
【案例】江西某市刘惠兰(女),早年离异后一直单身。⒛02年经人介绍认识了离异单身的吴京(男)。很快二人开始同居。⒛03年2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吴京经常夜不归宿,与妻子刘惠兰极少共同生活在一起。刘惠兰无法忍受,要求吴京必须按时回家。无奈之下,吴京向刘惠兰坦白自己婚前曾经参与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为了躲避警方的抓捕,不得不暂时东躲泅藏。刘惠兰无法接受吴京曾经犯罪的事实,不愿意与一个犯罪分子共同生活,遂提出协议离婚,但吴京不同意。两个月后,吴京果然被公安机关抓获。最后,法院判决吴京有期徒刑10年。法院判决后,刘惠兰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认为:由于原告刘惠兰和被告吴京婚前相处时间不长,彼此缺乏了解,且又均属再婚,其感情基础较为薄弱,特别是被告吴京隐瞒其犯罪行为,欺骗了原告感情,现已被法院判处刑罚,其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在法院主持调解下,昊京亦同意离婚,最后法院调解刘惠兰与吴京离婚。
【分析】论是自由人,还是被监禁的人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被监禁人的配偶同样享有提出离婚的权利。法院在审理一方被监禁的离婚案件时,着重保护婚姻自由的原则,考虑被判刑人配偶权益的同时,还要考虑有利于被判刑人的劳动改造:一般对结婚时间长、婚后生有子女、夫妻双方感情好、被判刑人刑期不长、在监狱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有可能提前释放的,法院会尽量做夫妻双方的调解和好工作,调解不成的,会依照一方被判刑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双方准予离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诗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关联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仵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